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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2024-02-22 00:02教育探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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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教师继续教育的意义和目的

教师继续教育是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对教师的持续培训和教育,能够帮助教师更新知识、提高技能、改进教学方法,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二、教师继续教育的对象和类型

1. 教师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在职中小学教师。

2. 教师继续教育的类型包括:新任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学历提升培训、短期专题培训等。

三、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1. 教师继续教育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具体工作由各级教师进修学校(院)负责。

2. 各级教师进修学校(院)的职责包括:制定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评估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质量等。

四、教师继续教育的课程设置与教学方式

1. 教师继续教育的课程设置应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结合教师实际需求,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

2. 教师继续教育的教学方式应多样化,包括面授、网络教学、教研活动等,以满足教师的不同学习需求。

五、教师继续教育的考核与证书发放

1. 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后,应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证书。

2. 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需进行复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再次颁发有效证书。

六、教师继续教育的教师资格认定与晋升制度

1. 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是申请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

2. 在评聘高级教师职务时,应将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学时数作为必备条件之一。

3. 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学时数应与职称晋升挂钩,具体规定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七、教师继续教育的经费保障与资源配置

1. 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专款专用。

2.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合理配置教师继续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3. 学校应保障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确保教师安心参加培训。

八、教师继续教育的监督与评估机制

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教师继续教育的监督与评估机制,确保培训质量。

2. 各级教师进修学校(院)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及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教师继续教育的奖励与惩罚制度

1. 对于在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不按规定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教师,将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不予晋升职称等处理。

3.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细则与操作规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进修学校(院)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确保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应加强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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