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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最新文件

2024-02-08 00:02教育探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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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为了提高教师的素质,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职教师。

一、目的与意义

教师继续教育旨在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教育理论素养和职业道德操守,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为学生的成长和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职教师,包括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等各类教育机构的教师。

三、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

3.1 专业知识和技能

教师继续教育应注重更新和拓展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具体包括:学科知识的更新与拓展,教育技术的应用与推广,教学科研能力的培养等。

3.2 教育理论和理念

教师继续教育应注重培养教师的教育理论和理念,提高教师的教育素养。具体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育哲学、现代教育理论等。

3.3 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教师继续教育应注重培养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提高教师的道德素养。具体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育伦理道德、职业操守规范等。

四、教师继续教育的形式

4.1 在线教育通过在线教育平台,教师可以随时随地接受教育培训,包括视频课程、网络讲座、在线研讨会等。

4.2 短期培训班组织短期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为教师进行集中授课,开展专题培训。

4.3 研究研讨会组织研究研讨会,鼓励教师开展教育研究,分享教学经验,促进学术交流。

五、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5.1 组织与安排各教育机构应设立教师继续教育部门,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参加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和总结。

5.2 考核与评估各教育机构应对参加培训的教师进行考核与评估,确保培训效果。同时,应定期对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5.3 激励与处罚各教育机构应建立激励与处罚机制,对积极参加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教师进行批评和处罚。

六、教师继续教育的保障措施

6.1 经费保障各教育机构应设立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确保教师参加培训所需的经费得到保障。同时,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教师继续教育事业,吸引更多的资金支持。

6.2 资源保障各教育机构应提供必要的培训教材、参考资料、教学设备等资源保障,为教师参加培训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应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等合作,共享教育教学资源。

6.3 社会支持社会各界应关注和支持教师继续教育事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应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七、附则与解释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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